景宁县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景宁县律师

法院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过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12-30   分类:景宁县律师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的意思是本案不适用于当前的程序需要转成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 >

吴律师手机: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吴律师微信号:51764(谐音 我要请律师)

律师电话 15555555523 律师微信 VX:51764